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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预感有限公司《JUMP》表演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预感有限公司《JUMP》表演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612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4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邀请韩国预感有限公司《JUMP》表演团一行19人(中国台湾地区1人),于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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