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广播影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10年11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广电总局对现行广播影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认定以下39个规章和301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继续有效的39个规章
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电部令第11号)
2、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广电部令第20号)
3、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广电总局令第5号)
4、
赴国外租买频道和设台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12号)
5、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
6、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3号)
7、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4号)
8、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5号)
9、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6号)
10、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7号)
11、
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8号)
12、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9号)
13、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1号)
14、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2号)
15、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3号)
1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17、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5号)
18、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6号)
19、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7号)
20、
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8号)
21、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9号)
22、
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1号)
23、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2号)
24、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43号)
25、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号)
26、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6号)
27、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