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程序及要求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程序及要求
一、首次注册程序
(一)对于首次申请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资格管理员应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系统编码和密码(申请人的初始密码有特定规律,第一、三、五位为字母,第二、四、六位为数字。例如: b5m0l2 ,第四位的“ 0 ”是数字零,第五位是小写字母“ l ”)。
(二)申请人在系统的主页上输入系统编码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填写执业注册申请表。申请人要根据自己从事证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具体类别选择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申请人通过系统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交执业注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执业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具有二年以上证券业务或证券服务业务经历的工作证明;
5、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6、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上述书面材料,以备证券业协会检查。
(三)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条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通过系统提交证券业协会。
(四)证券业协会收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后,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有关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证券业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证券业协会通过系统通知其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五)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其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编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类型等信息将在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
二、变更注册程序
(一)提出变更请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格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变更申请菜单,点击“录入”,在屏幕下方填写“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选择“变更类别”,点击“增加”。录入完毕后,屏幕上显示出所有已经录入的待变更注册申请人信息,资格管理员选择相应人员,确认后点击下方的“提交”。
(二)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