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阿姆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为香港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阿姆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为香港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文市函〔2010〕150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867号请示收悉。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上海阿姆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为香港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
  请该机构依照规定到商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到我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