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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暨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暨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
(农办医【2010】85号)


  按照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暨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和督查时间

  2010年10月18日-26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检查省份联系确定)

  二、巡视和督查地点

  我部将对北京、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四川、广东、云南、福建等11省(区、市)进行巡视和督查,其他省份要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管理规定(试行)》(农医发[2010]38号)和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切实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考工作,积极开展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检查。

  三、人员及分组情况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国家巡视组及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工作组有关同志。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3。

  四、巡视和督查内容

  按照《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农业部2010年秋冬季全国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方案》(见附件2)开展巡视和督查活动。

  请各相关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迎接巡视和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配合巡视和督查组完成本次任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曹翠萍 侯玉慧

  联系电话:010-59193371  59191401

  附件:
  1.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实施方案
  2.农业部2010年秋冬季全国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方案
  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暨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检查活动分组情况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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