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沼气工程项目变更建设地点的批复
(农计函[2010]143号)
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关于申请撤销我院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告》(农规基函〔2009〕15号)和《关于报送<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现代循环农业创新基地建设-沼气工程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农规基发〔201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由北京市房山区变更至沈阳市苏家屯区现代循环农业创新基地。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建设厌氧发酵贮气一体池1座(发酵池容积300立方米,膜式储气柜100立方米),匀化池25立方米,进料间22.4平方米,发电机房58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33台(套),配套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3万元,仪器设备购置1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万元,预备费7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40万元,单位自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