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质发[2010]10号)
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农业部2010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09月20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是指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发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严格履行信息发布程序。
第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应当有利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市场消费和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遵循“依法科学、准确全面、客观公正、严格程序”的原则。
第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