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较好地执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控制较为有效,但在对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证据获取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编制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内部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导致多计2008年销售收入189113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处以50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缴纳相关罚款,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河南神火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编制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内部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导致多计2008年销售收入19933万元,同时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违规融资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处以30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河南神火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缴纳相关罚款,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编制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内部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导致多计2008年销售收入192156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并要求该公司调整账务。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缴纳相关罚款。
4.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事务所进行了约见谈话提醒。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以上事务所存在未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未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归档等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河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上述事务所进行了约见谈话提醒。上述事务所均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核算车辆59台,少计固定资产460万元,将在建工程计入工程物资从而少计在建工程5320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基本按照《
会计法》和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会计基础工作及部分成本费用的确认上仍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守法纳税意识薄弱,截至2008年底欠缴以前年度土地交易形成的企业所得税7352万元;未将两个严重亏损的全资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虚增资产823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323万元;所属君逸山水大酒店将2006-2008年应付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房屋租赁费1540万元长期挂账,用于抵扣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酒店的签单消费和店外购物付款。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处以87000元罚款,对3名主要责任人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相关罚款已缴纳。同时,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求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补缴房屋出租相关税款280万元,并主动向长沙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湖南华菱线缆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企业财务报销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未严格按规定审核相关发票,部分营销人员使用过期发票、涂改发票和与营销业务无关的发票报账86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对该公司2名主要责任人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湖南华菱线缆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善了业务人员的报销制度,并补缴相关税款。相关罚款已缴纳。
3.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审计中未关注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将两个严重亏损的全资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问题。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提前确认收入71万元、将非审计收入调入审计收入325万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