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对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已在2010年度公告中披露。
2.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欠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共计9069万元,2008年度少计投资性房地产6781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发电设备总厂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账、账表、账实不符,固定资产2008年年初数与2007年年末数相差1303万元;未披露支付履约保函金所形成的或有负债2913万元;未披露关联方及其交易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发电设备总厂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4.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披露支付履约保函金所形成的或有负债6744万元、未披露关联方及其交易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增值税税率披露不准确、将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披露为其他业务收入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吉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长春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6.财政部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吉林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审计底稿记录的数据与会计报表数据不符。检查发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存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在对长春发电设备总厂和长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吉林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7.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审计业务中,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该所还存在部分业务约定书签订不完整、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哈尔滨铁路局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局存在2008年度运输业报表中未体现对所属40家子公司的长期投资,合并会计报表中也未披露上述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将所属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冲减实收资本396704万元;所属子公司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分配利润945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哈尔滨铁路局已基本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计提折旧冲减实收资本等问题待铁道部批复后进行账务调整。
2.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06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将坏账准备1719万元计入管理费用,而直接冲减未分配利润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4.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审计业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和审计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南京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南京瑞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2007年度多计营业收入39100万元、2008年度少计营业收入23000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南京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代理业务按照自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65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562万元;对截止2007年末和2008年末已实现销售的进口商品未在相应年度确认收入,少计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009万元,少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71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进出口分公司少计出口代理费收入139万元;所属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和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结算户,形成664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所属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虚列广告费、会务费、劳务费套取现金及截留代销货款,形成663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