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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规范简称的通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规范简称的通告
经国资委批准和工商总局变更登记,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规范简称的通知》(国资厅发[2007]99号)精神,经研究,该公司的规范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变更为“中国三峡集团”,主要用于国资委与中央企业及有关部门往来公文等行政办公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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