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按照部里下发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目标任务,认真组织收集2010年的就业见习岗位,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就业见习氛围,组织高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活动,提升求职能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目标任务。积极动员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中表现优秀的见习生,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七)组织“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服务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联系本地区高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联合各地高校加强离校前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了解企业,提升求职能力。继续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活动,采用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就业政策,解答就业问题,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自觉地把人生理想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就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就业指导。各地要深入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增强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制作评比、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
服务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万名企业HR经理进校园活动”,每个省(区、市)要组织350名左右企业HR经理进校园,开展招聘、宣讲、就业指导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八)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是现代大学生新的就业模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宣传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相关政策。开展“创业直通车”活动,设立专门窗口,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减少办理环节,尽快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组织“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加强创业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导师辅导等创业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组织各类高校毕业生创业比赛活动,遴选优秀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政策扶持。
(九)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做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典型树立及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积极完善有关人事代理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开展对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宣传活动,发挥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树立基层就业观念,增强基层就业信心,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周期间,各地可对基层服务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报告会,与在校生座谈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