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建质安函[2010]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管理学院举办三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期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建筑安全生产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近期颁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第二期、第三期培训班主要培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及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
二、授课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有关负责人,参与起草有关规章文件及标准的专家学者。
三、培训对象
县级以上(含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管理的有关人员,中央管理的施工企业及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有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共举办3期,每期4天。
第一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0年12月2日~5日(12月1报到)
培训地点:广西自治区南宁市
第二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0年12月21日~24日(12月20报到)
培训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第三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1年1月5日~8日(1月4日报到)
培训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继续教育证书或师资培训证书,请每位学员自带一寸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