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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2010年全国美术馆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邮政编码:100010;收件人:邹舒;联系电话:010-84028227。(邮件外部注明“申报材料”字样)

  六、扶持奖励方式和监督管理

  2010年全国美术馆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将由文化部艺术司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及相关单位报送的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请文化部审批后公布。文化部将对于入选该计划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和公共推广项目予以奖励性扶持资金3至8万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及各相关单位必须对申报项目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远远,刘冬妍

  联系电话:010-59881764,59881765

  电子邮件:whbyss926@163.com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0年全国美术馆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年度

 

类别

 

编号

 



申报项目名称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单 位

 

填 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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