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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

  (三)有些项目安排仍比较分散。虽然中央财政安排了大量公共投资,但由于建设项目安排过多,所需资金与实际投入仍存在较大差距。今年中央财政提高了对地方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补助标准,但每套住房平均也只有2.37万元,相当于投资额的30%左右,许多省级财政补助数额又比较少,筹资和建设责任主要落在市、县、区政府身上,基层政府普遍反映压力很大。今年中央公共投资中用于卫生等民生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自主创新项目的资金所占比例较低,难以满足建设资金的需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长期稳定投入机制尚未建立,资金安排规模与实际需求差距很大。

  (四)地方资金配套仍相当困难。据卫生部反映,2009年规划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投入比重占48.7%,地方配套比重占51.3%,其中由基层卫生机构自筹的比重又占到地方配套资金的51.7%,落实比较困难。截至今年5月,去年要求地方配套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平均到位率只有68.4%,有的省份仅有30%,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江苏省2009年安排19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共需投资6.5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仅投入3.07亿元,其余3.47亿元由市县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落实困难。

  (五)有些项目实施仍不够规范。国家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建设规划、政府投入、社会融资、可持续经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已经建成的教育、卫生建设项目,有的功能设计不够合理,难以满足教学和医疗服务的需要。有些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按照普通办公场所的标准建设,新购置的医疗设备缺乏适宜场所而无法使用。有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尚未竣工即投入使用,给师生安全带来隐患。部分地方对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仍然重审批、轻管理,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不够规范。有些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粗放,产权不明晰,管理责任不落实,农民缺乏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通过连续两年对中央政府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我们深深感到,对于正在实施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不仅要有当前的周密安排,更要有长远的考虑和打算。到今年年底,中央预算安排的公共投资已经基本下达完毕,但很多项目的收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后续的投资可能还不少。特别是涉及到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改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持续不断的工作。各级政府应该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更多地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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