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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依法促进自主创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贯彻意见,采取切实措施,着力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注重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规范驰名商标保护,明确专利侵权判定标准;连续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和 “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推进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透明度;妥善审理涉奥运会、世博会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奥运会、世博会顺利举办。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872 件,与前五年相比年均增长112.66%,为激励自主创新、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认真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依法促进改革开放。各级法院依法行使涉外商事、海事司法管辖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年”活动,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案件的审理,优化投资环境;制定审理船舶碰撞等纠纷的司法解释,维护良好的航运秩序。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66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58.41%;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90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22.89%。注重维护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大陆与台湾地区经贸交往持续健康发展。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审结涉港民商事案件15596件、涉澳案件769件、涉台案件9022件,分别比前五年年均增长24.03%、8.92%和11.87%。

  (二)坚持为民司法,着力服务民生

  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针对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婴幼儿奶粉事件和玉树特大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因公共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330.94万件,劳动争议案件72.35万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53.77万件,电信、服务及产品责任案件80.70万件。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以及汽车、家电、农机具下乡等案件,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农民事案件54.27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45.29%。为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推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制度,法院开放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以及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为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200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不断完善民事审判远程立案、预约办案、视频审判、电子签章等工作规范;在偏远地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就地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加快诉讼场所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完善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与程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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