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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王早生同志在第五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上讲话的函

  (三)稽查办要做好督察员的各项服务工作

  一是要做好业务联系工作。在过去的四年里,我们从“摸着石头过河”开始,在部领导的指导和各司局的支持下,不断探索和总结,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督察工作;组织编写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手册》,开展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法律基础研究》、《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部省联动机制研究》等课题,不断深化规划督察工作机制研究。同时,我们还通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使督察员不断掌握、熟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对热点难点问题、新形势新情况的判断能力,比如此前组织过《城乡规划“四线”管理办法培训》、《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资源保护对策培训》和《在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未获批复情况下如何开展督察工作问题培训》等等。另外,我们还建立了重大督察事项集体研判机制。督察员发现敏感、复杂问题苗头后及时向稽查办公室报告,我们会同城乡规划司、城市建设司等业务司局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对策,妥善解决问题。重要的督察意见还要报部领导审定。

  二是要做好后勤保障。督察员离开原有的城市和环境、离开家庭,长期在派驻城市工作,有许多困难和不适应的情况,稽查办公室将竭尽全力为督察员提供全面、细致的服务和后勤保障。2009年,经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同意,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公用经费管理规定》,明确了督察员办公经费开支规定和标准,做到了有章可循,后勤保障日趋完善。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保障工作,为督察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各位督察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一定要及时和我们沟通,我们将会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力解决督察员的后顾之忧。

  二、不负重托和期望,努力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根据第五批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安排,10月中旬所有新任督察员都要奔赴岗位开展工作。部领导对我们寄予重托,地方的同志对我们期望很高。各位新任督察员要尽快熟悉业务,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各位组长也要多下功夫,帮助和带领新老督察员协调一致地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能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作用,关键的因素是人,什么样的人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去工作,效果大不一样。关于如何切实履行督察职责,我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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