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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分类培训规范(部分)的通知(2010)


  四、知识与技能要求
  (一)消毒技术
  (1)掌握常用消毒药物的使用方法
  (2)能够熟练使用常规消毒器械
  (3)了解消毒程序的制定原则
  (4)能够分析消毒效果
  (二)畜禽常用免疫技术
  (1)了解疫苗在动物疫病防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掌握常用疫苗的使用方法
  (3)掌握重要动物疫病的免疫方法
  (4)会分析免疫失败的原因,并能采取改进措施
  (三)动物保健技术
  (1)了解不同畜禽养殖过程中药物保健的原则
  (2)掌握常用动物保健药的应用
  (3)能够制定动物不同阶段的保健程序
  (四)重要动物疫病的防治技术
  (1)了解各重要动物疫病引起的危害
  (2)掌握重要动物疫病的诊断方法
  (3)能够采取正确的扑灭防控措施
  (五)动物剖检及病理诊断技术
  (1)了解畜禽解剖特点
  (2)掌握畜禽剖检程序
  (3)掌握特征性病变与疫病诊断技术
  (六)实验室检测技术
  (1)了解实验室检测的意义
  (2)掌握常规检测样品的采集技术
  (3)能够根据检测需要送检样品
  (七)疫情报告及病死动物处理
  (1)了解需要上报的疫病的种类
  (2)掌握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法
  (八)养殖场档案标识管理
  (1)掌握对动物配置标识的原则和方法
  (2)掌握档案建立的方法
  五、培训实施与考核
  1.培训方式与要求: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利用课堂讲授、多媒体展示、实验操作、现场参观等方式开展;分散自学是学员以培训大纲和讲义为依据,结合理论和现场教学的体会,在工作岗位上针对临床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的学习方式。培训以具备一定教学、实践条件的培训基地为依托,围绕动物疫病防治过程中的主要技术,由长期从事动物养殖、疾病防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教师,以平实易懂的语言,采取面对面、互动式等方法对学员进行行之有效的培训,切实保证质量。
  2.培训时间: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本规范“建议培训学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安排相应的培训时间。
  3.培训教材:使用农业部统一组织编写的《动物防疫员培训》系列教材,或各地可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实际选择相应的培训教材。
  4.考试考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动物防疫员”的职业要求,按照本培训规范的基本内容,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

  附件4: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动物繁殖员培训规范(试行)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0]3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阳光工程动物繁殖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培训对象
  各类养殖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中从事动物繁殖的人员及适度规模动物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和农民。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和训练,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动物繁殖技术的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特别是掌握目前动物繁殖领域的实用新技术、新成果,着力提高受训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和造就大批懂技术、能示范的动物繁殖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分配

内      容

建议培训学时

合计

理论

实操

第一部分 基本知识

5

3

2

1.生殖器官解剖结构及其功能

2

1

1

2.动物繁殖的基本规律

1

1

0

3.常用生殖激素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

2

1

1

第二部分 发情与发情鉴定

11

4

7

1.发情征状

2

1

1

2.发情鉴定

3

1

2

3.发情控制技术

6

2

4

第三部分 配种技术

12

4

8

1.自然交配

3

1

2

2.人工授精

9

3

6

第四部分 妊娠诊断与接产

12

4

8

1、妊娠诊断

5

2

3

2.接产技术

7

2

5

第五部分 常见繁殖疾病及其防治

10

4

6

1.不孕不育症及其防治

5

2

3

2.常见产科疾病及其防治

5

2

3

第六部分 提高动物繁殖率的技术措施

6

4

2

1.评定动物繁殖率的基本指标

1

1

0

2.动物正常的繁殖性能

1

1

0

3.提高动物繁殖率的方法

4

2

2

合 计

56

23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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