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疗原则。
根据患者和病变的具体情况评估,可切除或潜在可切除患者争取手术治疗,并与术前放化疗、术中放疗、辅助放化疗等结合使用;不可切除的患者建议放、化疗结合的综合治疗。
(三)手术治疗。
1.可切除性的评估。
必须在术前评估复发病灶得到根治切除的可能性。推荐根据复发范围考虑决定是否使用术前放化疗。建议根据术中探查结果核实病灶的可切除性,必要时可行术中冰冻病理检查。
不可切除的局部复发病灶包括:
①广泛的盆腔侧壁侵犯;
②骨性盆腔受侵;
③髂外血管受累;
④肿瘤侵至坐骨大切迹、坐骨神经受侵;
⑤侵犯第2骶骨水平及以上。
2. 手术原则。
(1)推荐由结直肠外科专科医师根据患者和病变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手术方案,并与术前放化疗、术中放疗、辅助放化疗等结合使用。
(2)推荐必要时与泌尿外科、骨科、血管外科、妇产科医师等共同制订手术方案。
(3)手术探查必须由远及近,注意排除远处转移。
(4)必须遵循整块切除原则,尽可能达到R
0切除。
(5)术中注意保护输尿管(酌情术前放置输尿管支架)以及尿道。
3.可切除的病灶手术方式。
手术方式包括低位前切除术(LAR)、腹会阴联合切除(APR)、盆腔清扫术等。
(1)中心型:建议行APR以保证达到R
0切除;既往行保肛手术的在病变较为局限的情况下可考虑LAR。APR术后会阴部术野复发如病变局限可考虑行经会阴或经骶切除术。
(2)前向型:在患者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切除受侵犯器官,行后半盆清扫或全盆清扫术。
(3)侧向型:切除受累及的输尿管、髂内血管以及梨状肌。
(4)后向型:腹骶联合切除受侵骶骨。会阴部切口可使用大网膜覆盖或一期缝合。必要时使用肌皮瓣(股薄肌、臀肌、横行腹直肌皮瓣、背阔肌等)。
(四)放射治疗原则。
可切除的局部复发患者,建议先行手术切除,然后再考虑是否行术后放疗。不可切除局部复发患者,推荐行术前同步放化疗,并争取手术切除。参见放射治疗相关章节。
(五)化疗原则。
可切除的复发转移患者,不常规推荐术前化疗,术后考虑行辅助化疗,化疗方案参见辅助化疗章节。
九、肠造口康复治疗
(一)人员、任务、架构。
有条件的医院推荐配备造口治疗师(专科护士)。造口治疗师的职责包括所有造口(肠造口、胃造口、尿路造口、气管造口等)术前术后的护理、复杂伤口的处理、大小便失禁的护理、开设造口专科门诊、联络患者及其他专业人员和造口用品商、组织造口联谊会并开展造口访问者活动。
(二)术前心理治疗。
推荐向患者充分解释有关的诊断、手术和护理知识,让患者接受患病的事实,并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有全面的了解。
(三)术前造口定位。
推荐术前由医师、造口治疗师、家属及患者共同选择造口部位。
1.要求:患者自己能看到,方便护理;有足够的粘贴面积;造口器材贴于造口皮肤时无不适感觉。
2.常见肠造口位置如图1
图1:常见肠造口位置
(四)肠造口术后护理。
1.术后第一天开放造口,要注意观察造口的血运情况。
2.选择造口用品的标准应当具有轻便、透明、防臭、防漏和保护周围皮肤的性能,患者佩戴合适。
3.保持肠造口周围皮肤的清洁干燥。长期服用抗生素、免疫抑制剂和激素的患者,应当特别注意肠造口部位真菌感染。
十、随访
结直肠癌治疗后一律推荐规律随访。
(一)病史和体检,每 3-6个月 1次,共 2年,然后每 6个月 1次,总共 5年,5年后每年1次。
(二)监测CEA、CA19-9,每3-6个月 1次,共 2年,然后每 6个月1 次,总共 5年,5年后每年1次。
(三)腹/盆超声、胸片每3-6个月 1次,共 2年,然后每 6个月1 次,总共 5年,5年后每年1次。
(四)腹/盆CT或MRI每年1次。
(五)术后1年内行肠镜检查,如有异常,1年内复查;如未见息肉,3年内复查;然后5年1次,随诊检查出现的大肠腺瘤均推荐切除。
(六)PET-CT不是常规推荐的检查项目。
附录 -- 诊疗流程图
附图-1 结直肠癌的诊断流程(略)
(*注:PET-CT不常规推荐)
附图-2 腺瘤恶变的处理流程(略)
(*注:供再次手术时定位用)
附图-3 I期结直肠癌的处理流程(略)
(*注:直肠癌患者推荐辅助放化疗)
附图-4 II/Ⅲ期直肠癌处理流程(略)
附图-5 II/Ⅲ期结肠癌处理流程(略)
附图-6 可切除的同时性肝/肺转移处理流程(略)
(*注:检测肿瘤K-ras基因状态)
附图-7 不可切除的同时性肝/肺转移处理流程(略)
(*注:检测肿瘤K-ras基因状态)
附图-8 异时性转移的结直肠癌处理流程(略)
(*注:检测肿瘤K-ras基因状态)
附图-9 可切除异时性转移的结直肠癌处理流程(略)
(*注:检测肿瘤K-ras基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