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科技园按时与会,具体联系人见附件1。
请参会代表于11月1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传真或电邮至上海市科技会展公司,以便于会议安排。
附件:
1.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会议回执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二O一O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会议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1.科技部高新司:李 刚,010-58881566,13661925553;
李志农, 010-58881564, 13910730003。
2.教育部科技司: 舒 华, 010-66097937,13910636829。
3.上海市科委: 徐毓华, 021-23112488,13817007575;
王涤松, 021-23112523,13901886678。
4.上海市教委: 陈 凯, 021-23116344,13901600834。
附件2:
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