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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分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研讨对象: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管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厅长(副主任)。

  研讨时间:2010年11月22日至24日。11月21日报到。

  以上研讨班均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

  二、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认真组织安排相关分管领导参加研讨班。学员在研讨班期间不得离院参加会议、出国或回单位处理日常工作,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

  2. 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别于每期专题班开班前提前1周时间将《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学员通讯录登记表》(附件2)贴好电子照片发送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电子信箱bm2@naea.edu.cn。

  3. 请学员准备好本地区贯彻落实全教会和《纲要》精神有关思路和举措的材料以备交流,并于报到时提交一份。

  三、培训经费

  从教育部全国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在研讨班期间电话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相关费用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所开收据回本单位报销。

  四、联系方式

  (1)教育部人事司综合处

  联系人:叶兵、黄伟  电话:010-66096465、66097580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联系人:孙萌  电话:010-69222733,010-69248888转3311

  传真:010-69243185(自动)

  电子信箱:bm2@naea.edu.cn

  邮编:102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附件: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学习贯彻《纲要》分专题研讨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2.学员通讯录登记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学习贯彻《纲要》分专题研讨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 片

学历

 

学位

 

专业

 

政治

面貌

 

现任

职务

名  称

       

任职时间

 

主管工作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信箱

 

身份证号码

 

主要社会兼职

 

任现职前工作经历和研讨经历

 

 

 

 

教育领域所关注主要问题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送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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