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对象: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管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厅长(副主任)。
研讨时间:2010年11月22日至24日。11月21日报到。
以上研讨班均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
二、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认真组织安排相关分管领导参加研讨班。学员在研讨班期间不得离院参加会议、出国或回单位处理日常工作,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
2. 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别于每期专题班开班前提前1周时间将《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学员通讯录登记表》(附件2)贴好电子照片发送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电子信箱bm2@naea.edu.cn。
3. 请学员准备好本地区贯彻落实全教会和《纲要》精神有关思路和举措的材料以备交流,并于报到时提交一份。
三、培训经费
从教育部全国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在研讨班期间电话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相关费用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所开收据回本单位报销。
四、联系方式
(1)教育部人事司综合处
联系人:叶兵、黄伟 电话:010-66096465、66097580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联系人:孙萌 电话:010-69222733,010-69248888转3311
传真:010-69243185(自动)
电子信箱:bm2@naea.edu.cn
邮编:102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附件: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学习贯彻《纲要》分专题研讨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2.学员通讯录登记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学习贯彻《纲要》分专题研讨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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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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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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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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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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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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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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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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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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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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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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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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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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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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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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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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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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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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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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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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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前工作经历和研讨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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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所关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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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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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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