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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

  2.未制定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 0.5分;
  3.押运员不熟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4.押运员押运过程操作行为不规范或警惕性不高的扣0.5分;
  5.运钞交接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
  6.押运员不穿防弹衣、不戴头盔的扣1分;
  7.押运员站位不能全方位警戒的扣1分;
  8.跨省、市长途运钞或大宗款项(单次运钞1000万元以上)押运没有护卫车的扣2分;
  9.运钞车交接款停靠位置不合理的扣 0.5分;
  10.运钞停靠及交接款过程不能够全程录像的扣3分;
  11.运钞车内无通讯、报警、消防设备的扣 1分;
  12.押运过程中司机下车或车辆熄火的扣 1分。
  五、消防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消防设施,查看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1.没有建立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扣0.5分;
  2.没有明确逐级防火负责人职责、没有明确岗位防火责任人的扣1分;
  3.没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的扣1分;
  4.职工不知道岗位责任区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的扣0.5分;
  5.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 1分;
  6.没有建立群众性的志愿消防队的扣1分;
  7.没有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扣 0.5分;
  8.未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的扣1分;
  9.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的扣1分;
  10.不能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的扣1分;
  11.没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消防记录的扣1分;
  12.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消除的扣1分;
  13.一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少于2次的扣0.5分;
  1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扣1分;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的扣1分;
  16.没有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测,取得相应的合格检测报告的扣1分。
  六、计算机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和记录,询问有关人员。
  (一)营业场所计算机安全(4分)
  1.网络、存储设备未存放于营业场所现金区内密闭机柜或独立设置的网络设备间的扣 0.5分;
  2.网络、存储设备独立设置计算机房(室)但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0.5分;
  3.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的计算机室未安装防盗安全门和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及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的扣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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