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高度酒理化要求:
项 目
| 优 级
| 一级
|
酒精度/(%vol)
| 41-56
|
总酸(以乙酸计)/(g/L)≥
| 0.40
| 0.40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2.00
| 1.50
|
己酸乙酯/(g/L)
| 1.20-2.80
| 0.60-2.50
|
固形物/(g/L)≤
| 0.40
|
a酒精度41%vol-49%vol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0.50 g/L。
|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2:
象山白鹅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浙东白鹅。
(二)饲养管理技术。
1. 种雏:种雏来自于象山境内规定的一、二级种鹅场。
2. 育雏:
(1)饲养密度:1至5日龄每平方饲养20至25只,6至10日龄15至20只,11至15日龄12至15只,16至20日龄8至12只,21至28日龄6至8只。
(2)放牧管理:10日龄后雏鹅可选择晴暖天气进行适度放牧,放牧3日后可逐渐自由放水。
(3)饲养环境:要求放养水源水质清洁卫生,水面面积1亩以上,每亩放养<1500只。
3. 育成:育成期间必须放牧,每天放牧不少于4小时。
4. 育肥:60日龄左右开始育肥,育肥时间10至14日,育肥期舍饲。
5. 屠宰要求:屠宰日龄60至70日龄,屠宰体重≥3.5kg。
6.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