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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09号--关于批准对抚顺林下参、三块石大果榛子、天柱山瓜篓籽、蒲江弥猴桃、新津黄辣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天柱山瓜篓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潜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天柱山瓜篓籽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蒲江猕猴桃

  (一)产地范围。

  蒲江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蒲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蒲江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蒲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蒲江猕猴桃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新津黄辣丁

  (一)产地范围。

  新津黄辣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新津县五津镇、花桥镇、兴义镇、普兴镇、邓双镇、方兴镇、安西镇、永商镇、金华镇、新平镇、文井乡等1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新津黄辣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新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新津黄辣丁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抚顺林下参、三块石大果榛子、天柱山瓜篓籽、蒲江猕猴桃、新津黄辣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抚顺林下参质量技术要求

  2. 三块石大果榛子质量技术要求

  3. 天柱山瓜篓籽质量技术要求

  4. 蒲江猕猴桃质量技术要求

  5. 新津黄辣丁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抚顺林下参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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