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11号)
关于批准对左云苦荞、灵璧石、安砂淮山、大方漆器、昆仑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左云苦荞、灵璧石、安砂淮山、大方漆器、昆仑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左云苦荞、灵璧石、安砂淮山、大方漆器、昆仑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左云苦荞
(一)产地范围。
左云苦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山西省左云县马道头乡、水窑乡、小京庄乡、张家场乡、三屯乡、管家堡乡、鹊儿山镇、云兴镇、店湾镇等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左云苦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左云苦荞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灵璧石
(一)产地范围。
灵璧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安徽省灵璧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灵璧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灵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灵璧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安砂淮山
(一)产地范围。
安砂淮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福建省永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安砂淮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安砂淮山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