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12号)
关于批准对江口醇酒、青川天麻、米城大米、富顺香辣酱、炉霍雪域俄色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江口醇酒、青川天麻、米城大米、富顺香辣酱、炉霍雪域俄色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江口醇酒、青川天麻、米城大米、富顺香辣酱、炉霍雪域俄色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江口醇酒
(一)产地范围。
江口醇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平昌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江口醇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平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江口醇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青川天麻
(一)产地范围。
青川天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桥楼乡、三锅乡、蒿溪回族乡、房石镇、曲河乡、前进乡、乐安寺乡、乔庄镇、孔溪乡、板桥乡、瓦砾乡、茶坝乡、黄坪乡、大坝乡、关庄镇、苏河乡、红光乡、石坝乡、马公乡、凉水镇、茅坝乡、大院回族乡、楼子乡、木鱼镇、骑马乡、观音店乡、姚渡镇、沙州镇、营盘乡等3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青川天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青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青川天麻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米城大米
(一)产地范围。
米城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达县米城乡、赵固乡、大堰乡、檬双乡、堡子镇、龙滩乡、金石乡、安云乡、碑庙镇、青宁乡、梓桐乡、北山乡、江陵镇等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