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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系列格式指引》(2007年修订)的通知[失效]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应注明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投资总额、融资安排、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如披露项目预测效益的,应明确披露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计算所引用的参数、计算方法、可能影响项目预测效益的因素等。
  (六)关于以资产认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资产认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七)审议《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说明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会议召开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三)会议方式
  临时股东大会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应明确采用哪个网络投票平台。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对象
  (3)发行数量
  (4)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5)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6)募集资金用途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8)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XXXX年XX月XX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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