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董事会针对报道传闻的起因、报道传闻内容是否属实、结论是否成立、报道传闻的影响、相关责任人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的报告;
6、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月x日
附件3:
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第十四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XXXX证券简称:XXXX公告编号:临200X-001
XXXX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XXX因 (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提示:
1、发行对象
2、认购方式(现金或资产)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董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董事出席情况;监事和其他人员的列席情况、会议主持情况;如有董事委托表决的,应披露委托表决情况;以及与发行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情况。
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注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注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以下内容逐项表决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无法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在公告中明确发行对象的类别(如证券投资基金、QFII、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公司现有股东、外国投资者等)。
拟向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对象将成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的,应在董事会公告中明确具体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上限,并简要介绍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5、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7、募集资金用途
简单介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并构成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程序;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的,应当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对外投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