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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系列格式指引》(2007年修订)的通知(上证上字[2007]166号)[失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的影响;

  2、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如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履行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3、上市公司认为存在的其他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生产和技术能力等;

  2、合同履行中市场、政策、法律等风险分析。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合同文本及附件(以中文文本为主);

  3、相关证明文件;

  4、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如有);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年XX月XX日

  说明:

  一、重大合同是指上市公司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买卖、建筑工程等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4、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二、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合同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完毕等。

  三、上市公司签订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如取得土地使用权)未达到上述披露标准,但公司或本所认为应予以披露的,公司应按本格式指引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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