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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3.各赛区现场复赛及作品评选时间自定。
  4.2010年8月31日前,各赛区向我司寄送决赛作品(以邮戳为准)。
  5.2010年9月10日前,各赛区将大赛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司。
  6.2010年9月下旬,决赛作品评选及公布结果。
  7.2010年10月下旬,特等奖比赛。
  (二)比赛组织方式
  分初赛、复赛、决赛、特等奖比赛四个阶段。
  初赛、复赛由各赛区组织完成;复赛须采用参赛者现场书写方式,是否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由各地自定。
  决赛、特等奖比赛由我司统一安排,参赛原则及要求另文通知。
  (三)比赛规则
  1.组别及书体规定
  (1)共设8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港澳台侨组、在华留学生组。
  (2)分6种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决赛报送作品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初赛、复赛由各赛区自行安排。
  2.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见附件3)
  四、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照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选。
  2.教师奖项:设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分别由特等奖和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
  3.组织单位奖项:设最佳组织单位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组织参赛学生人数比例、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违反比赛规则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表彰方式
  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相关信息将刊登在我司及相关网站。
  五、组织与宣传工作要求
  应充分认识组织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于推行规范汉字、促进书写教育、学习中华经典的积极作用,各地应将其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及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发动,扩大参赛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及时发现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使比赛成为本地区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成果展示过程。
  (一)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动。请各地尽快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地市及属地高等学校,扩大宣传面,使相关部门、学校提高对做好比赛组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部署发动与宣传培训工作,尽可能动员广大学生踊跃参赛,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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