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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卫生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统计信息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础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信息工作的领导,落实网络直报工作,及时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使全国统计信息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
  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操作技术规范

  为加强全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依据《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操作技术规范。

  一、网络直报条件:
  (一)省级直报平台及数据中心:
  1、硬件配置:

 类别

设备名称

说   明

服务器

数据库服务器(建议双机)

CPU主频3.0GHz以上。

高配2-4CPU,8GB内存;

低配1CPU,4GB内存

应用服务器、数据交换服务器

高配2-4CPU,4GB内存,

低配1CPU,2GB内存

网络设备

交换机2台(骨干局域网和接入

局域网)、路由器2台、防火墙

高配带宽至少50兆

低配带宽至少10兆

存储设备

磁盘阵列、磁带库

高配2T,低配1T

安全设备

VPN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2、软件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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