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办综发〔201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了解卫生系统贯彻执行《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要求,我部制定了《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7月5日
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卫生系统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卫生系统贯彻执行《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
《处分规定》)情况,查找和梳理卫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进一步宣传《
统计法》,增强统计法制观念,营造遵守《
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卫生系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对卫生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提高统计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