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终评评选
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和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1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2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终评程序分为分组评议、评选委员会审议和投票三个阶段。
第五阶段: 审查批准
最终评选结果报中国法学会审查批准后,由中国法学会颁发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证书。
五、时间安排
2010年6月上旬,发出评选通知。
2010年11月中旬,召开评审会。
2010年年底,举行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表彰大会,同时举办青年法学家论坛。
附件二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报名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初评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 国 法 学 会 制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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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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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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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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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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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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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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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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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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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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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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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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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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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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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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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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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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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术
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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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获
荣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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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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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评
意
见
| 评委人数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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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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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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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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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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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评
意
见
| 评委人数
|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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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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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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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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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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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中国法学会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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