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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民用航空工业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①凡自备原材料,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2.新产品产值(02):指报告期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3.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11):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本年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价值的总价值量。工业销售产值包括的内容为:
  (1)销售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价值,即按报告期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销售成品价值包括为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4.出口交货值(12):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5.工业增加值(14):指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去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要素分配法。工业企业一般按生产法计算。
  6.从业人员: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及在企业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
  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六)主要经济指标
  1.流动资产(01):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2.流动资产平均余额(02):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余额。计算公式为:

  或:

  其中:

  3.固定资产原价(04):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的期末数填列。
  4.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05):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为七大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5.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06):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其平均余额指报告期内余额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

  或:

  其中:

  6.资产总计(07):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7.负债合计(08):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偿还形式包括货币、资产或提供劳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的期末数填列。
  8.所有者权益合计(09):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为企业全部资产与企业全部负债的差额,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的期末数填列。
  9.实收资本(10):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的期末数填列。
  10.主营业务收入(11):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收入”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11.主营业务成本(13):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成本”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1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4):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13.营业费用(16):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费用”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14.管理费用(17):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15.财务费用(18):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16.利息支出(19):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归纳计算本期累计数填列。
  17.补贴收入(21):指企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根据“补贴收入”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利润总额(22):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19.应交所得税(23):指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20.本年应交增值税(24):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指企业在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21.工业中间投入(25):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指标。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对企业来讲,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对企业内部会计明细表的有关科目进行归类整理计算。因此,准确掌握中间投入的计算原则和资料取材方法是十分重要的。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的转移价值。
  (3)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了工业中间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计入了工业总产值的部分。
  为了使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更加准确,将工业中间投入进一步细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指标,企业应首先计算出这五个指标,再加总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其中直接材料、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会计明细科目填报。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采用倒扣法,即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分别扣除下列项目:(1)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用的摊销;(2)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个人的部分,如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中个人所得部分等;(3)支付给不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指除工业,农业,运输邮电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外的部分)收入的各种税金、规费及其他费用,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山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22.本年固定资产投资额(26):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的总称。
  23.民用航空产品固定资产投资额(27):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生产民用航空产品的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
  24.全部从业人员人数(28):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及在企业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
  25.工程技术人员(29): 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能力的人员,填报告期末人数。包括:①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②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③未取得工程技术资格或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④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准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任何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26.研究与试验发展(R&D): 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在工业企业开展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中,较为普遍的和大量的活动属于试验发展活动。
  27.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31): 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上述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可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项目人员占全部科技项目人员的比重进行推算。
  2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2): 指报告年度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的费用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上述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具体计算办法:可将企业全部科技项目中确定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加总,再加上按上述三类项目支出占全部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比重计算分摊的科技管理和服务费用取得。上述三类项目经费支出包括的内容与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组所列的支出项一致。
  五、附 录

  (一)行业分类注释
  3761  飞机制造及修理
  指在大气同温层内飞行的用于运货或载客,用于国防,以及用于体育运动或其他用途的各种飞机及其零件的制造和修理活动。
  包括:
  --民用飞机:指用于商业飞行的各种客机和货机;通用航空中使用的各种轻型及超轻型飞机(公务机、通勤飞机、农业飞机;供摄影和测量、航空物理探测、工程施工用的飞机;供娱乐、体育运动使用的飞机等)、滑翔机等;
  --直升机和军用飞机;
  --飞机发射装置、甲板停机装置或类似装置、地面飞行教练机;
  --飞机的零件或配件、螺旋桨、直升飞机旋翼和有推进旋转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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