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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五)具体规定

  1、各项目年龄规定

  游泳:男子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岁以下)

  女子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以下)

  跳水: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以下)

  射箭: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岁以下)

  田径: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16-19岁)

  羽毛球: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岁以下)

  篮球:男子18岁以下年龄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1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可报3人)

  男子16岁以下年龄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可报2人)

  女子18岁以下年龄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可报3人)

  女子16岁以下年龄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可报2人)

  拳击: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18-19岁)

  皮划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岁以下)

  自行车: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16-19岁)

  击剑: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岁以下)

  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6岁以下年龄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体操:男子1994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14-17岁)

  女子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13-15岁)

  蹦床:1995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13-16岁)

  女子手球: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可报2人

  女子曲棍球: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可报3人

  柔道:1991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17-20岁)

  赛艇: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15-18岁)

  帆板: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岁以下)

  射击: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1岁以下)

  垒球: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1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出生可报3人

  乒乓球: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岁以下)

  跆拳道:1994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14-17岁)

  网球:男子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岁以下)

  女子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岁以下)

  排球:20岁以下年龄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4至17岁年龄组(1994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举重: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岁以下)

  摔跤:男子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16-20岁)

  女子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15-18岁)

  武术套路: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13-17岁)

  武术散打: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16-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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