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内容
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与落实、项目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包虫病病人药物治疗和外科治疗、传染源犬登记管理和驱虫、健康教育和培训等方面内容(见表1-6)。
二、督导方法
(一)查阅资料。要求各省(区)提供2008和200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省级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经费下拨、物资招标采购和下拨、培训等原始资料。被检查县提供2008年度和2009年度经费到位和使用、病人管理和随访、药品库存和使用、健康教育、培训等资料。
(二)座谈。每省(区)随机选取1个县,与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包虫病防治相关部门座谈,了解包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
(三)现场走访。在被检查县选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2个乡(镇)卫生院,现场核实包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重点为病人管理和随访、药物库存和使用等。
(四)定点医院核查。选取1所定点医院,重点了解包虫病患者手术治疗的审批程序、手术费用和术后管理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
此次督导工作由卫生部疾控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省(区)分别牵头开展交叉互查。由牵头省(区)撰写督导报告,并于本组督导工作结束后1周内,将督导报告和调查表格(表1-5)文字版及表6数据库报送卫生部疾控局。
附:表1. 省(区)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情况调查表
表2. 省(区)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情况调查表
表3. 省(区) 县包虫病防治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表
表4. 省(区) 县包虫病患者药物治疗情况调查表
表5. 省(区) 县 乡(镇)包虫病防治工作调查表
表6. 省(区) 医院包虫病患者手术治疗情况个案调查表
表1 省(区)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情况调查表
年度
| 经费管理
| 物资采购
| 外科治疗管理
| 防治工作
| 中央财政
| 省本级财政
| 采购方式:
①省级统一采购
②地方自行采购
| 救治对象是否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①是 ②否
| 补助标准(元/人)
| 培训班
(人次)
| 督导
(次/年)
| 中央下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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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拨到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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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拨到县时间
| 安排省本级
| 下拨到县
| 安排专项经费
| 下拨到县
|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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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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