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体系
| 具体考核项目
| 分值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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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操作制度化
| 7.养殖用水:养殖用水符合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标准,水源无污染源,且定期进行监测。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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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饲料使用:能使用合法厂家的合格的保质期内的配合饲料。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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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张贴重要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定期对职工或渔民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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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销售养殖水产品附具《产品标签》,标注内容完整准确,可以进行产地追溯。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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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养殖产品注册商标,并统一销售,形成产业规模。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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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范推广规模化
| 12.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有水产科研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水产技术水平较高。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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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总结出一种以上的符合“健康养殖、生态养殖”的可供推广养殖模式,取得良好经济和生态效益。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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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养殖综合生产效率高于当地同方式同品种的养殖水平20%以上。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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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养殖渔民年人均收入比当地养殖渔民年人均收入高出10%以上。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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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养殖节能减排成效显著,节约水、电、投入品等能源物资10%以上,养殖废水实现达标排放。养殖场及周边水域生态环境良好。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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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以申报单位为主体,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分发技术资料到100人次以上。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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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示范带动周边养殖渔民100户以上。
|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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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周边养殖渔民对健康养殖的认知程度较高,能积极推广示范健康养殖。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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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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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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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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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考核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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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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