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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
(教体艺厅[2010]7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卫生部血吸虫病疫情统计结果,急性血吸虫病感染(以下简称急感)病例数连续几年呈下降趋势,但近几年来中小学生急感病例占全国急感病便总数的28-50%,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夏秋季节是血吸虫病感染高发季节,为预防中小学生急感病例的发生,现就中小学校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以下简称血防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血吸虫病流行区中小学校要在夏秋季节安排多种形式血防健康教育活动,特别要教育学生夏秋季节不要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如发生接触疫水的情况,要及时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早期治疗;因生产生活不可避免接触疫水者,可在接触疫水前将涂抹防护油膏,预防血吸虫感染等。
  二、各血吸虫病流行区中小学校要与家长进行沟通,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与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向家长提出相应要求,包括夏秋季节加强对学生的监管,防止其在有钉螺分布的区域游泳、戏水、捕鱼等,以免接触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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