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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10〕145号)


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中央企业2011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统一报告格式,是综合反映中央企业预算年度生产经营和资金流转等情况的工作报告,对于国资委及时了解中央企业预算年度资源配置状况与预期经营目标,促进中央企业合理使用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健全预算工作组织体系,加大组织力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与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做好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培训和编制上报工作。

  二、本套报表由财务预算报表和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填报范围为集团总部、所属二级子企业及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各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全面性原则,将所有内部业务机构、境内外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基建财务)等独立核算经济单位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

  (一)财务预算报表。《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附件1)由反映资产负债、经营损益和现金流量的基本会计报表和反映成本费用、职工工资、主要业务经营状况、投融资等管理报表组成。各中央企业应在做好各项业务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国资委统一制定的报表格式以及指标口径和编制要求(附件2),认真组织做好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对于涉及人员及薪酬、业务、投资等预算编制内容,各企业应做好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填报任务,做好相关指标口径的衔接与核对,实现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的有效衔接,避免因管理口径差异影响预算编制与填报,确保反映在本套报表中的主要预算指标与企业内部预算衔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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