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5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上证债字〔201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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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2005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5]336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5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10月20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挂牌名称“05国债(11)”,交易代码“010511”,为5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为2.14%,2010年10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10月15日,于2010年10月18日起终止上市,同时停止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的申报,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090511”,简称为“0511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