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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促进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

  五、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产品转内销。积极配合广东省各级政府举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企业产品内销会展活动,为会展活动提供检验检疫政策宣讲、业务咨询等服务;为需要办理CCC证书的内销产品配套快速办理认证工作程序,帮助企业在最短刚问内取得国内市场经营销售的通行证。支持和指导驻粤检验检疫机构配合地方质监机构为广东省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办理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等国内市场准入手续提供便利措施,开设绿色通道。
  六、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企业扩大出口。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企业开展IS09000、IS014000、OHSAS18000、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ESMS)等体系认证以及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产品认证;加强出口食品对国外注册推荐工作,使更多企业产品获得国际市场通行证;加大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力度,为企业提供各国优惠税率网上查询服务,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优惠原产地政策,开拓国际新兴市场;充分利用检验检疫信息优势,通过“标准与技术法规信息快车”、“应对技术贸易壁垒服务网”等检验检疫信息平台,完善质量标准、技术法规、质量预警等信息资讯查询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机制,积极帮助和支持出口生产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妥善处理贸易纠纷,不断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七、创新简便快捷的检验检疫申报机制。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首次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管理的特色服务,对于已经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各案的,企业办理备案合同项下的进出境货物报检或申报时,免于提供加工贸易合同。创建简便快捷的检验检疫全申报业务模式,推行集中申报制度;实行凭申报单办理全申报手续的“一单制”制度,逐步推行全申报无纸化。
  八、创新便捷高效的龇检疫通关机制。支持加工贸易“零库存”的现代生产方式,对实施过程检验监管、电子监管等检验监管模式的企业出口产品实施快速核放管理;扩大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对符合条件的出境货物,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到广东省内各海关报关;强化关检合作,对诚信度高、产品质量稳定、风险低的加工贸易企业给予无纸化通关的便利。
  九、加强对企业的检验检疫诚信管理。充分利用检验检疫诚信管理系统资源,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十、创新检验检疫服务机制。积极举办培训活动,不断加强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报检、检验检疫、通关等各业务环节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帮助加工贸易企业掌握政策、用好政策;通过检验检疫网站、政府网站及各类媒体和多种渠道,方便企业及时获取国内外检验检疫相关信息;在检验检检疫政务网上提供检验检疫业务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企业提出的问题。加强口岸检验检疫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改革探索科学高效的保税物流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完善加工贸易物流服务平台,确保广东加工贸易物流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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