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表扬在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教技发函[20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自1985年设立科技奖以来,共奖励了25次全国高校的优秀科研成果,对我国的科学技术进步起到了显著促进作用,为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打下了良好基础。高校的广大科技奖励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组织管理作用。
知识产权工作是高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力度,对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高校的广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为了充分肯定高校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所取得的成绩,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管理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对近10年来在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50个单位和100名个人进行表扬。
希望广大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向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为把我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在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50个)
2.在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100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在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50个)
北京大学科学研究部
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处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研究与发展部
北京林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长安大学科技处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东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东南大学科学技术处
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
贵州大学科学技术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
海南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