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是指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完备的知识结构,活跃于国际学术领域的会计理论和教育工作者。着眼于提高会计理论创新能力和会计审计标准制定国际话语权,通过培育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理论高层次人才,促进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教育持续繁荣发展。到2015年,新增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40人;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新增60人。
(六)着力统筹开发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具有人员多、分布广的特点,是我国会计队伍的主体力量。要加快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的培养,为单位会计基础管理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形成不同类别和层级会计人才的合理布局,为高级会计人才提供重要储备。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着力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同时,重视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初中级人才的培养,促进会计人才资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努力打造一支职业道德水准高、业务娴熟、技能综合、职业判断能力强的会计人才队伍。到2015年,实现高级、中级、初级会计人才比例为5:35:60;到2020年,使这一比例为10:40:50。
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七)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会计领军人才是高级会计人才中能够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的高端会计人才,是会计事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推动力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国家级和区域性的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要着眼于加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健全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淘汰机制、使用机制,使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成为长效机制和永久性政策措施。要推动实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与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制度、会计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有机衔接。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要比照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做法,大力培养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领军人才。
(八)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总会计师是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应当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法律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要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积极推动修订《
总会计师条例》,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提升总会计师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