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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亚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四、建立健全亚运会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及时有效做好突发问题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的落实和需要时的快速启动等,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突发问题的实战能力和水平。要确保亚运会期间一旦发生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有效保障亚运会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五、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分工负责协作抓。要加强与农业、公安、卫生、商务、质检、食药、城管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部门间的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亚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布亚运会食品安全信息。要严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办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亚运会期间,各地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辖区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重大事项时,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

  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结束后,各地要对亚运会和亚残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10年12月22日前一并报送总局食品流通监管司。

  联系人:李慧敏;联系电话:010-88651621;传真电话:010-68028470;电子邮箱:sps@saic.gov.cn。

  附件:流通环节亚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流通环节亚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类  别

数  量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食品经营户(户次)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个次)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件)

案件数(件)

案值(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公斤)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件)

为食品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户)

吊销营业执照(户)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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