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与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相对应建设的原则,结合已有基础及相关学科发展需求,兼顾学科平衡发展等因素,以关键共性技术、主要农产品种类及其优势区域为主要布局依据,对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与科学观测实验站进行布局,其中30个左右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布局,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建设进度
按照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与综合性实验室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思路,结合现有建设基础,用两年时间(2010-2011年)初步完成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体系构建工作。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实验室发展,并逐步对在建实验室进行评估、验收。到2015年,在实验室装备、团队建设、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均达到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规定的建设标准。
(一)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度
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在已有基础上,立足优势科研和教学单位,通过2年组建、3年建设发展,到2015年,完成30个以上的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
2010年:启动畜牧兽医、渔业、热带作物、农业机械等领域的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2011年:启动其他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二)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度
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以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为重点,以现有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为基础,到2015年,争取在省级以上优势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涉农科技型企业建设170个以上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三)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进度
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以中央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全国资源和生态区划,以现有野外观测试验站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为基础,以中央科研教学单位和地市级农科所合作为主要方式,到2015年,建成200个以上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装备良好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涉农部门的主导作用。农业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点实验室的规划、建设等重大事宜;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农业发展的实际,根据新时期农业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建设工作。
(二)增强投入强度和优化投入结构
依托现有投资渠道,引导基本建设投资向重点实验室倾斜,支持重点实验室条件和创新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重点实验室建设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室条件建设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及人才引进等,不断提升创新“硬”实力。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引导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向重点实验室适当倾斜,赋予重点实验室饱满、符合其建设和发展方向的科研任务。调动部门、地方政府和承担单位投入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重点实验室建设,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持续稳定增加资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