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工艺流程:干燥→脱皮→浸泡→磨浆→过滤→煮浆→点浆压制
2. 主要工艺要求:
(1)干燥:干燥后水分含量≤13.0%。
(2)脱皮:脱皮粒≥95%。
(3)浸泡:必须掌握好需要的水分和温度,夏季用17℃至25℃水温浸泡3至5小时左右,冬季用16℃至18℃水温浸泡4至6小时左右。
(4)磨浆:用磨浆机磨浆。
(5)过滤:过滤豆糊,除掉豆渣,滤网≥80目。
(6)煮浆:直火煮浆,煮沸时间10至20分钟。
(7)点浆:采用粗瓷容器发酵的酸浆水,PH值为4至6,酸浆水与豆浆比例为3:10。
(8)压制:将点好的豆腐压制到水分含量≤85%。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色泽:外黄内白,晶莹剔透;形态、组织:块形完整,韧性高、质地细腻,有弹性表面不粘,手感绵软;滋味、气味:鲜嫩可口,味正醇香。
2. 理化指标:水分≤85.0%,蛋白质≥8.5%。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5:
蒲城花炮质量技术要求
(一)产品类型。
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爆竹类、组合烟花类、杆架烟花类等14类。
(二)原辅材料要求。
1. 硫磺:本县高阳镇、大孔乡、罕井镇、洛滨镇、东党乡等地出产的硫磺,纯度量≥99.5%。
2. 木炭:产区内梨木、椿木、炭化度80%以上,杂质含量≤4%,水分含量≤10%。
3. 其他材料:制造花炮所需化工原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
(三)生产工艺。
1. 工艺流程:制筒管壳、封底、(配药、造粒)装药、(制引火线)接引火线、封头、组装、包装。
2. 烟花的基础配方为:供氧物+可燃发光物+着色物+粘合物。
3. 爆竹的基础配方为:高氯酸钾+铝银粉+硫磺粉。
4. 生产过程及技术要求在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蒲城花炮外观要求产品整洁、不变形,表面无霉变、无污染、无损坏、无漏药。文字图案清晰,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包、露头脚、露白现象。筒体粘合牢固,不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