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的通知
(国测人发〔201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测绘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客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测绘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国家测绘局制定印发了《
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国测人发〔2009〕39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为做好2010年度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根据《考评办法》规定,考评内容包括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测绘法制建设、基础测绘管理、测绘成果管理、测绘市场监管、测绘依法行政、测绘科技创新、测绘文化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共7大项42小项。具体考评内容与标准按照印发的《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手册》(以下简称《考评手册》)执行。
二、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在国家测绘局考评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评、抽查和核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评: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逐项对照年度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对本部门年度测绘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并在总结基础上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得分作为核实评分的参考。
抽查:考评领导小组组成若干抽查小组,实地抽查部分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测绘工作。
核评:国家测绘局各司(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总结报告及抽查情况,对各部门相应考评内容进行核实评分。
三、考评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
1、考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的通知》及《考评手册》。
2、考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在局政府网站开辟考评专题,研发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系统(以下简称“考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