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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蜜饯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蜜饯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0年7月14日 质检办食监函[2010]730号)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总局部署了对蜜饯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蜜饯生产企业共有3049家,此次共检查了3041家企业,其中1372家企业停产,1677家企业在产,8家因迁址或正在注销,实际未生产。检查发现305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抽检发现,有131家企业的140份样品存在问题。
  现场检查及样品抽检结果表明,目前全国蜜饯产品质量基本稳定,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2%。但是,地区差别显著。其中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样品检验合格率为100%,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2%以上,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样品检验合格率在82%至92%之间,有 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数目不超过10家,但是样品检验合格率仅为33%和56%。
  二、主要问题
  (一)有一些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样品检验中发现“两超”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主要是防腐剂(苯甲酸和山梨酸)、甜味剂(糖精钠、安赛蜜和甜蜜素)、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苋菜红)、增白剂(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有些企业存在进货查验、存贮、保管、领用和投料等相关记录不完整的情况。
  (三)有些企业欠缺食品添加剂使用专业知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及卫生部公告理解不够,导致误用食品添加剂。
  (四)个别企业存在检验设备超期未检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蜜饯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的要求,督促蜜饯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督促蜜饯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配料记录制度。二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GB2760及卫生部公告等有关规定,全面掌握蜜饯产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则。三是督促蜜饯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计量管理制度,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计量器具,并依法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四是对于检查中停产的蜜饯生产企业,要根据119号公告做好恢复生产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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