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完善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效益。重点开展“一江两河”、尼洋河粮食生产区、藏西北牧区特色气象保障服务,促进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能力提高。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加快西藏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区划评估业务。加强西藏气象信息员队伍、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新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多种发布手段相结合的农牧区“双语”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灾害性天气移动直播系统,实现主要农牧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特别是农牧民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太阳能、风能详查和开发利用气象保障,推进水资源、森林、草原以及交通、旅游、藏医药生产等专业气象服务。加强自治区、地(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作业装备和作业基地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气候变化事实分析和影响评估业务,探索和掌握气候规律,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
⒌加强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增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着力提高雷达、卫星、自动站等气象探测资料业务应用水平。改进短时临近预报、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分县分乡镇精细化预报、短期气候预测等业务系统,实现西藏单站和全区常规气象要素的24小时动态精细化预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建设天气气候系统综合监测平台和核心气象业务实时备份系统。
⒍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水平。进一步完善观测站网布局,加强气象观测空白区、气象灾害高影响区、气候敏感区、重点生态保护区、重要交通线、主要电网和旅游景区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率先实现地面观测自动化。加强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应急移动观测能力建设,增强多样化气象观测资料连续获取能力,提高对各类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市)、县三级气象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提高运行监控、维护维修、物资供应、备品备件和计量检定能力。加强地(市)至各县的气象信息传输网络系统、可视会商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完善全网监控、管理以及安全防护体系,提高气象设备远程监控和维护能力。
⒎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统筹考虑国家级重大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农牧业发展的需求,在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并积极争取纳入地方重点规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西藏气象观测自动化系统工程,填补观测资料空白区,提高自动化观测水平和稳定可靠运行能力;大力实施西藏基层台站综合能力建设工程,提高和改善西藏艰苦台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着力推动西藏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提升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积极开展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系统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和能力;加快开展西藏农牧业等特色产业服务系统建设工程,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和为农牧业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地面观测为主、遥感监测为补充的青藏高原气候变化监测服务系统工程,增强气候变化监测和影响评估能力。
三、全面提升西藏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