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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中国气象局关于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气发〔201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精神,现就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
  ⒈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西藏是气象灾害的易发区、多发区和重灾区,同时作为我国天气系统上游地区,对我国中东部地区天气气候也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西藏是维系我国和东亚气候系统稳定的重要屏障,也是全球气候变化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地位极其重要。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既是一项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实现全国气象事业协调发展的紧迫战略工程。各单位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快提高西藏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努力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⒉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举全国之力,集各方智慧,不断提高西藏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全面推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全球气候环境做好各项气象服务保障。
  ⒊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综合观测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气象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继续改善。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综合观测、天气预报业务以及高原灾害性天气机理研究等接近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西藏气象事业整体实力接近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二、加快建设西藏现代气象业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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