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表中数据以受理号计,受理号系申请人提出的一件申请事项的编号。各申请企业的原料药、制剂、制剂不同规格分别予以编号。
②表中新药系根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新药管理的药品。化药新药包括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4,中药新药包括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1-7,生物制品注册分类1-13类;
③表中化药改剂型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5,中药改剂型为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8,生物制品改剂型为生物制品注册分类14;
④表中化药仿制药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6,中药仿制药为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9,生物制品仿制药为生物制品注册分类15。
2.2 批准品种的结构情况
新药与仿制药的比率是反映当前药品研发走势与注册申报结构的一个客观指标,同时也反映了药品的审评审批工作情况。数据表明,2009年化药新药占化药批准品种总数的比例为32%(以受理号计),中药新药占中药批准品种总数的比例为78%。2009年首次出现了批准新药比率升高、重复申请降低的现象。这表明2007年新版《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颁布以后,我国采取的一系列规范审评、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产生了良好效应。
由于原料药以及不同的制剂规格将分别给予受理号,不同厂家同一品种也分别给予受理号,所以相同化合物或中药处方可能有多个受理号。化合物或中药处方与其受理号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同一品种重复申报的情况。2009年化药新药化合物与受理号的比例为1:1.9;仿制药为1:2.5,均较去年明显下降(2008年化药新药1:2.5,仿制药1:3)。2009年批准生产药品的受理号与化合物(或处方)之间的关系见表2。
表2 2009年批准生产药品的受理号与化合物(或处方)之间的关系
| 化药
| 中药
|
新药
| 改剂型
| 仿制药
| 新药
| 改剂型
| 仿制药
|
受理号
| 175
| 17
| 356
| 72
| 8
| 12
|
化合物
(或处方)
| 94
| 16
| 142
| 65
| 8
| 11
|
比值
| 1.9:1
| 1.1:1
| 2.5:1
| 1.1:1
| 1:1
| 1:1
|